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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其它书籍] 《竹屿山房杂部残》八卷.清内府钞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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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宛畅 发表于 4 小时前 | 只看该作者 |只看大图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1073-《竹屿山房杂部残》八卷.清内府钞本


书名:竹屿山房杂部残八卷
刻印方式:手抄本
格式:PDF电子书
册数:一册
大小:76MB
页数:76
年代:清内府钞本
作者:不详


简介:

《竹屿山房杂部》·三十二卷〔浙江巡抚采进本〕据称作者为(明)宋诩
是书凡养生部六卷,燕闲部二卷,树畜部四卷,皆明华亭宋诩撰。种植部十卷,尊生部十卷,诩子公望撰。
公望之子懋澄,合而编之。诩字久夫,公望字天民,皆见於书中,其始末则未详焉。
考《千顷堂书目》载是书,凡二十七卷。前集树畜部四卷,养生部六卷,家要二卷,宗仪二卷,家规四卷。
后集种植一卷,尊生一卷。此本盖不完之书。然此书以农圃之言,兼玩好之具,与《家要》、《家规》、《宗仪》同为一帙,实属不伦。疑其后析而别行。而此五部以类相聚,自为一编,则亦不可谓非全帙也。
至种植、养生二部实各十卷,与黄氏所云各一卷者不合,且以黄氏所载卷数计之,与二十七卷之数又自不相合,则黄氏所云,亦不足据以定此书之完阙矣。其书於田居杂事最为详悉,而亦间附考证。如养生部<鱼时>鱼条引《尔雅》鯦当魱以证之。郑樵注谓鯦即魱,魱即缩项鳊。郭璞注谓鯦似鳊而大,则非鳊可知。
郑注似误。此书取张萱《汇雅》之说,舍郑从郭,以鯦为<鱼时>,所解甚确。犹读书考古者之所为,非仅山人墨客语也。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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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载后原书是比较高清的

1073-竹屿山房杂部残八卷 清内府钞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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